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动态 > 各地动态

阳江市出台医保新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时间 : 2022-07-14 15:30:35 来源 : 阳江市医保局
【字体:

  阳江市医保局推进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医保便民举措,出台未分娩婴儿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切实减轻参保人垫资压力。

  一是实现了未分娩婴儿提前参保。新政策出台后,允许参保人为其孕程满24周但未分娩婴儿预参加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使用与监护人相关的虚拟身份证号码和虚拟姓名参加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再由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本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实际身份信息变更。

  二是实现了新生儿医保费用即时结算。新政策出台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须由监护人自行垫付,待新生儿进行户籍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再到申请零星报销,参保缴费周期长、流程繁琐、垫付压力大。预参保缴费后,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时及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实现即时联网结算,有效解决参保人垫资压力。

  三是实现了参保群众“零跑腿”。预参保缴费后,新生儿参保报销从过去家庭“先垫付”变为100%“免垫付”,从“多头跑”变为“零跑腿”,办理时长从数月缩短至0天,切实减轻了新生儿家庭后顾之忧。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