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解决部分新增的国家谈判药品在阳江市53个门诊特定病种中没有对应的适应病种及重症精神病长效针剂价格昂贵、门特病种定额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问题,积极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实施,创新待遇支付方式,对部分国家谈判药品和重症精神病长效针剂实施药品单独支付政策,确保“应配尽配”,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参保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并符合药品限定支付条件的,可凭医疗机构相关证明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通过“双通道”渠道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的(含住院期间在“双通道”零售药店结算),相关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执行、不设月度支付限额、发生的统筹支付费用纳入各医疗保障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在现有的待遇支付方式基础上,创新探索实施单独支付政策,适应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管理精细化目标,不断强化“双通道”药品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双通道”购药,使参保患者购药更方便快捷,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力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即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