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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6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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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1〕038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6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梁锡光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案》(第2021016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有序流动。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引进数字经济人才中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在线面试服务等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拓展服务市场。全省现存求职信息总量共4.69亿条,新增入库求职信息共6800万条,全年网络招聘服务发布岗位包括数字经济人才需求信息共2.93亿条;猎头服务委托推荐岗位数共48.90万个,成功推荐人才共26.75万人。二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高级寻访(猎头)业务。加大专业化机构培育力度,支持开拓寻访、猎头、测评等高端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人才库,利用专业优势,在为用人单位推荐、引进急需紧缺高端数字经济人才过程中发挥直接、关键作用,并按规定享受猎头费补贴。目前,我省开展人力资源高级寻访(猎头)服务的机构366家,占机构总数的10.9%。我省79.6%用人单位、82.5%的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招聘、求职、流动等,战略性新型企业招聘、高端人才求职及流动由市场配置的比例高达90%以上。三是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出台广东省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目录,目录覆盖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8个重点产业,涵盖57720个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涉及316类岗位和403类专业,需求人才总量达331731人,为湾区内规上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提供参考。

   (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衔接互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破解粤港澳三地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人才跨地区的自由流动提供便利条件,我厅联合省教育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通知》(粤人社规〔2019〕38号)。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包括推进职称评价专业领域全覆盖,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建立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部分专业领域探索实施职称和港澳专业资格衔接互通。在大湾区内地工作并取得国际工程师证书的港澳工程技术人才,可分别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二是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包括鼓励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港澳导游在横琴自贸试验区认定执业,促进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粤执业,拓宽建筑领域专业资格互认,推进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加大律师专业服务开放力度,推进港澳注册会计师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支持港澳社会工作者在粤从事专业服务,支持港澳专利代理专业人才备案执业等多项措施。三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和高质量就业。

    (三)加速发展数字经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紧盯“高精缺”产业精准设置专业,大力培养数字经济产业技能人才。我省现技工院校146所,共有341个专业,涵盖20个主要行业,其中有67所技工院校分别开设物联网技术、网络信息与安全、电子技术、计算机程序与设计等数字经济产业相关专业,共有在校生1.39万人。此外,我省还投入2.3亿元资金重点支持133个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省级重点专业建设,推动校企合作向深入发展。

   (四)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服务保障水平。

    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整合教育厅、公安厅等部门相关服务职能,打造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包含数字经济领域在内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优粤卡”。凭卡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便利等14个方面享受优惠便利服务,全面打造高层次人才拴心留人“软环境”。为进一步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对人才的吸引力,2019年6月17日,我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9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9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至申报期截止,湾区内地9市已全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并全部予以备案。2020年底,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4部门出台《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0〕29号),将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并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发挥市场引才的主渠道作用,为我省引进高端数字经济人才提供保障。

   (二)加强与台港澳地区职业教育的交流融合,探索台港澳青年数据建设,进一步推动台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珠三角九市便利执业,促进人才要素自由流动。

   (三)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围绕我省数字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布局相关专业结构,加大专业建设资金投入,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加快培育数字产业相关技能人才,以高质量的技能人才供给,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  波,020-8313787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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