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
颜珂委员提出的《关于通过数据共享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提案》(第2021064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置“残疾人”信息栏目。由于残疾人属于特定人群,由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专业管理服务,在各民生部门的申请表(含网上申请)设置“是否残疾人”“残疾人证号”和“残疾人类型和等级”等栏目内容进行信息采集,既涉及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也容易造成“数权”界限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建议省残联按照国家、省关于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全省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机制,并建设全省统一的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平台,开展全省范围的残疾人登记工作,实现残疾人基础数据的“应采尽采”,我厅结合省残联基础数据库,积极加强社会保险、公共就业等相关数据的共享。
二、关于打通“壁垒”,建立共享信息。近年来,我厅依托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建立了全省人社大数据中心,目前全省21个地市数据基本集中汇聚到省级数据中心。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向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挂接了75个信息类,72亿条数据,1.05亿万张电子证照。下一步,将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积极配合省残联建立相关数据共享机制。
三、建立全省残疾人数据服务平台。目前,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政数局、省残联建设全省残疾人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社会保险、就业帮扶等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金光,020-8333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