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工作,我省定于2022年7月-12月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全省稳就业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这一重点群体就业,强化资源统筹,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等青年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全力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局势稳定。
二、行动主题
筑梦青春 就业启航
三、服务对象
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等群体。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实名制信息数据库。拓宽毕业生实名信息采集渠道,对本地未就业毕业生开展走访摸查,及早锁定服务对象。做好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上传、校核、查重等工作,及时将跟踪服务、政策享受等情况录入实名制系统,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应登尽登。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做好人社部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毕业生联系服务工作,允许未就业毕业生等群体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
(二)开展就业服务公开行动。做好服务接续工作,推行“一站式”办理和网上办理等服务,加强政策服务清单梳理和解读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推送至未就业毕业生。以公开信(见附件1)或服务公告等形式,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服务清单。重点亮出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招聘网站、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
(三)全面落实实名帮扶机制。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逐一进行联系,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集中开展分类就业帮扶工作,提供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四)积极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根据本地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等群体就业需求情况,积极举办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活动。用好线上招聘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广泛应用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并加快岗位信息省级集中、及时更新本地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专区专栏。积极组织开展“筑梦青春·就业启航”广东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省厅将与部分重点地市联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五)组织实施就业结对帮扶。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帮扶台账,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托底帮扶力度,在政策服务上给予倾斜和优先,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年底全部实现就业。
(六)全力推进见习岗位募集。高度重视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其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部署安排,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结合就业失业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通过登记摸排、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范围,组织开展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丰富见习岗位来源,大力挖掘优质见习岗位,指导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组织设立见习岗位,增加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例,力争募集的岗位数量、组织见习的人数在稳住现有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岗位质量、适配度进一步提升。
(七)推动公共部门岗位落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快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优化考试录用时间,尽快开展笔试面试,尽早释放岗位资源,千方百计为未就业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就业机会。抓紧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力争8月1日前完成,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落实部分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确保毕业生上岗工作。
(八)促进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配套落实,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扩大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范围,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推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加快毕业生就业政策网上办,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实施直补快办、无感智办,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九)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售卖简历和证书以及其他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约谈、及时纠正。
(十)组织开展典型宣传活动。做好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宣讲工作,推出系列新闻宣传,组织开展事迹报告,以典型为镜为毕业生树标杆,用鲜活的事迹讲述助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故事,引导毕业生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合理规划职业生涯,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行动方案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促进未就业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工作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工作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7月底前按周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附件2),从7月7日起于每周四下班前报省厅就业局。省厅将对求职登记小程序联系服务情况进行日调度,对未就业毕业生实名联系和帮扶进度进行半月调度,抽查各地工作落实成效,对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加强典型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突出基层导向和用才导向,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及时报告行动总结。
联 系 人:温林麒、邓筱雪;
联系电话:(020)83396545、83179453。
附件:
1.筑梦青春 就业启航——致2022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