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
8月15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为深入贯彻抓好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广东省“南粤家政”母婴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南粤家政”母婴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提升母婴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分类培养与分层培养相结合、多样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突出专业化、精细化要求,培养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好、初中高级均衡发展的母婴服务队伍(育婴员、保育员、母婴护理员等),打造一批“金牌月嫂”等服务品牌。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培训60000人次,各市年度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完善职业技能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现有保育员、育婴员等职业资格标准,结合广东实际加快开发以“月嫂”为重点的母婴服务培训项目,构建多层次职业技能标准体系。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家服企业等组织开展市场需求调查,制订初、中、高级各个层次的职业工种需求清单,引入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制订模块化的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对符合专项职业能力要求的项目,开发考核规范,组织开展评价。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各地市要择优选取不少于1家龙头企业开展试点,拓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发展通道。
(二)推进母婴服务类技能人才培养。引导和推动技工院校设置母婴护理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支持建设3-5个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开发一批高质量母婴护理专业教材,加快培育高层次母婴服务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母婴护理专业学制教育。鼓励我省技工院校积极面向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地区招收母婴护理专业学生,支持技工院校与对口帮扶地区院校开展校校联合办学。推动技工院校与母婴护理类企业行业深化合作,共建一批实习实训基地、示范性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训、冠名培训等,年培训规模6000人次。
(三)大力开展岗前专业性技能培训。引导各类培训机构紧贴市场需求,加强与家政服务企业、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对新进入母婴护理行业的劳动者进行1-3个月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对认定为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按粤人社发〔2019〕121号等规定给予奖补。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师资、设备、技术等方面专业优势,开展中高端专业技能培训,满足市场对优质母婴服务的需求。结合“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专项行动,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培训规模。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在岗“回炉”培训。鼓励引导各类母婴护理机构、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多样模式,力争让在岗职工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引导企业畅通从业人员技能发展通道,通过“星级月嫂”等分级提升方式,将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岗位晋升与技能水平相挂钩,提高从业人员“回炉 ”培训的积极性。
(五)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培训合作力度。支持港澳职业培训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按规定开展母婴护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市场对高端母婴护理服务的需求。推动珠三角地区深化与港澳地区的合作,促进粤港澳三地培训互认、标准共建。粤港澳三地轮流举办母婴护理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引入港澳的培训资源和国际先进做法,促进粤港澳家政服务融合发展。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合作推进母婴护理培训示范基地,打造湾区家政服务品牌,为湾区提供高质量的母婴服务。
(六)深化省际培训合作交流。将母婴护理培训导入省际扶贫协作项目,重点在结对帮扶的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等省区建设一批培训输出基地,在广州、深圳、中山、佛山等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市,以及其他市场需求比较旺盛的地市,设立一批培训就业安置基地,引进我省急需的母婴护理人才。采取 “送教上门”“来粤培训”等方式,促进师资交流、教材开发、标准共享,加大与结对帮扶地区母婴护理培训合作交流。
(七)多渠道促进就业。广泛收集母婴服务空缺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定期发布急需紧缺母婴护理工种目录清单。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适时发布家政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结合实际设立家政服务专窗,多形式组织举办招聘活动,全省每年不少于500场,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积极推进全省各市至少建设1个线上线下家政服务超市,全省打造3-5个区域性、综合型服务超市,提高服务便捷性。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根据全省不同地区对母婴护理的需求层次和特点差异,促进省内外母婴护理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
(八)打造特色培训服务品牌。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结合当地人力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创建具有行业特点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课程,形成“瑶山月嫂”等“一地一品”“一地多品”服务品牌。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突出母婴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弘扬工匠精神,示范带动母婴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
(九)加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有效记录识别从业人员身份、从业经历和机构信息等,按照粤人社发〔2019〕121号加强实名制管理,将家政培训、就业、维权以及雇主信用等记录纳入家政诚信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家政服务业跟踪服务管理体系。
(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故事征集、行业选拔等活动,选树一批职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突出的服务明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等评选表彰向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按照粤人社发〔2019〕121号在积分入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地位。
三、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年度培训计划,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深入实施、扎实推进。各地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落地。支持龙头企业成立家政服务联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培训工作开展。
(十二)加强组织发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劳动者意愿和培训需求、本地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等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做好政策培训解读,引导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培训,发动更多的劳动者参加培训。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联合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大赛、服务明星评选、服务技能展示等系列主题活动,精心打造广东卫视《技行天下》“南粤家政”节目,展示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风采,开展展示和巡回交流活动,创建“南粤家政”服务名片,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加大项目保障力度。项目培训列入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任务,相关培训补贴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相关示范性奖补项目、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按规定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及其他相关的专项资金中列支。要结合工作实际需求,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优化资金申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优惠政策有效落实。项目培训经费补贴标准、申领流程、申报材料等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母婴护理培训任务分配表
母婴护理培训任务分配表 | |||
地市 | 2019年(人次) | 2020年(人次) | 2021年(人次) |
广州市 | 15000 | 15000 | 15000 |
深圳市 | 15000 | 15000 | 15000 |
珠海市 | 2000 | 2000 | 2000 |
汕头市 | 1500 | 1500 | 1500 |
佛山市 | 3000 | 3000 | 3000 |
韶关市 | 1500 | 1500 | 1500 |
河源市 | 1000 | 1000 | 1000 |
梅州市 | 1500 | 1500 | 1500 |
惠州市 | 2500 | 2500 | 2500 |
汕尾市 | 1000 | 1000 | 1000 |
东莞市 | 3000 | 3000 | 3000 |
中山市 | 2500 | 2500 | 2500 |
江门市 | 1500 | 1500 | 1500 |
阳江市 | 1000 | 1000 | 1000 |
湛江市 | 1500 | 1500 | 1500 |
茂名市 | 1500 | 1500 | 1500 |
肇庆市 | 1000 | 1000 | 1000 |
清远市 | 1000 | 1000 | 1000 |
潮州市 | 1000 | 1000 | 1000 |
揭阳市 | 1000 | 1000 | 1000 |
云浮市 | 1000 | 1000 | 1000 |
合计 | 60000 | 60000 | 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