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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回应旅游维权问题

时间 : 2017-10-11 17:04:06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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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出境游成了热门选择。许多游客到旅行社参团出境,但参团的保证金却难住了部分游客。

  这笔数额不一的保证金到底该不该交?该怎么交?10月10日,广东省旅游局上线《民声热线》,局长曾颖如表示,规范的做法是交给第三方银行监管而不是个人或者旅行社的账户,等游客回来后应及时退还保证金。她还提醒,若保证金长时间未退还,游客可向公安报案。

  各家旅行社收费不同

  各家旅行社对出境游保证金的要求都不同。例如南湖国旅,该社对保证金的收取采取“资金冻结”的方式;南湖国旅官网就提供有“保证金服务”,只要游客持有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储蓄卡,在官网就能在线办理保证金冻结业务;中国国旅则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保证金每人在5万元以上。

  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白登亮表示,对于保证金数额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些旅行团去东南亚旅游,旅行社基本上不收取保证金;而对于欧洲或者南美等距离比较远的情况,旅行社会根据不同行程制定收取标准。”白登亮说。

  关于保证金的收取,目前国内没有法规或条例明文禁止这种做法。但各级旅游局都曾发出相关通知做出指引,例如广州市旅游局在2016年3月就明确提出“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等要求。然而“通知”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靠各旅行社自发履行。

  应交给第三方银行监管

  “出境游保证金”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曾颖如告诉记者,“出境游保证金”是游客和旅行社双方以合同签订,且互相认可的自愿行为,目的就是防止游客滞留国外。“(滞留国外)这种情况以前出现得比较多,国家旅游局也针对这种现象发出了相关规定,我们现在要求出境旅行社组团旅游的时候,保证金一定要由第三方银行来监管,等游客回来以后退还。”曾颖如说。

  曾颖如表示,游客交的保证金依然是游客的钱,一定要交由第三方监管,还要看清楚合同中保证金何时退回。“旅游回来如果出现不退还的情况,可以拨打12301旅游投诉热线,或致电当地旅游部门处理。若长时间未退还,游客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据曾颖如透露,去年广东省就有相关的投诉,省旅游局也都进行了相关处理。

  民间组织如何监管?

  依托社交软件,兴趣相投的人相约一起户外游的情况越来越多,并已出现专门的户外旅游俱乐部、驴友会等,变相组织团体旅游,部分带有营利性质。这些民间组织可以自行组织活动吗?这种情况该如何监管?

  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曾颖如告诉笔者,这些活动从法律上来看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比如互相认识的朋友一起出游,自己缴费自己游玩,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一类就是具有经营性质的活动,这种情况下组织者应该依法经营,取得相应的资质。“在这个过程中,组织者要缴纳相应的保险和保证金,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但是很多人参加户外俱乐部,或者参与一个活动,可能并没有买保险。所以我们提醒大家,在参与户外活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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