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工〔2022〕7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6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分配方案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2〕25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3),支出列2022年“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奖补资金包括:一是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补资金;二是预拨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请各地加强资金监管,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绩效考核完成后,据实清算。
二、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4-5)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资金安排表
4.2022年中央财政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5.2022年中央财政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