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金[202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牢牢把握“十四五”规划发展机遇,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和撬动效应,加快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推动实现人民群众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协同发展,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定了《江门市金融系统“惠民强企 促富共裕”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江门市金融系统“惠民强企 促富共裕”三年行动方案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监管分局
2022年4月18日
江门市金融系统“惠民强企 促富共裕”
三年行动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江门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省委深改委将江门列入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江门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新时代侨都。这些均为江门抢抓湾区高质量发展机遇,体现侨情侨味,兴旺侨民侨业,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描绘了宏伟蓝图。为牢牢把握“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的历史机遇,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和撬动效应,江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市委“1+6+3”工作部署,为建设广东金融强省奉献地方智慧与行业力量,加快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推动实现人民群众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协同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特制定“惠民强企 促富共裕”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金融先行、普惠民生、强企增效、科技创新、以侨为桥、市场运作”的原则,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围绕江门市委“1+6+3”工作部署,切实发挥金融监管前瞻性有效性,指导辖内金融行业转型发展,努力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活水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循环,强化民生服务保障,加大惠企稳企力度,构筑江门市金融系统“惠民强企 促富共裕”三年行动方案,举全市金融力量助力江门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实现江门市金融业稳健发展,围绕市委“1+6+3”工作部署,为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富足提供有力支持及打造样板范例,实现人民增收、企业增效、生活提质,为推动侨乡人民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奉献金融创新动能。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机构治理,构建金融行业新发展格局
1.深化金融党建引领,团结带领行业协调发展
(1)打造江门金融特色的党建品牌。进一步深化江门金融系统党建大联建机制,打造全市金融行业开放、融合、共同发展的党建金融交流平台,通过构建“党建+金融”服务新模式不断打造党建引领新高地,推广金融系统“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共同发展”模式,在有序竞争、风险可控、健康有效的前提下,实现辖区金融业总体高质量发展。
(2)推动党组织设置“应建尽建”。对现有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金融机构,推动按照党组织设置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机构。对现有已建立党组织,但自身或所属党组织层级过低的金融机构,鼓励探索在依法合规、加强协商的前提下,推动提升党组织自身、所属党组织层级。对新设的金融机构,推动在机构批准设立时原则上同步建立党组织。
2.加强机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合规管理
(1)优化机构治理和内部控制。坚持早识别、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工作思路,持续强化金融风险监测机制。通过发挥金融机构评级、银行机构综合评估、资产质量真实性现场核查、压力测试等手段,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其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测评估,3年内完成全辖法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现场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风险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督促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执行,特别是注重加强对各项监管要求的落实,优化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责任担当。
(2)营造清廉金融政治生态。通过江门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常态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辐射面不断拓展,行业影响力持续扩大。打造江门金融·邑家,擦亮江门“侨金融”文化品牌,建立一系列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的制度机制,持续涵养“清风养正气 廉洁促发展”的清廉金融政治生态。
(3)主动履行金融业社会责任。督导银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存款保险宣传,提升存款保险制度公众认知水平,发挥存款保险在防范挤兑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集合金融业慈善资源及志愿服务力量,通过打造金融精品慈善济困项目,体现金融系统的社会担当。组织金融系统青年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团员的带头作用,为侨乡公共服务奉献金融力量。推动金融系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助力侨都现代文化传播新格局构建。
3.推动金融人才建设,打造高素质金融队伍
(1)支持人才交流。推动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含派出机构)或大型金融国企之间的人才交流学习。持续开展金融业务骨干挂职工程,争取更多的金融人才到各县(市、区),强化县(市、区)金融部门的力量。鼓励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创设博士后工作站,引进高精尖人才。
(2)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支持本地金融人才加强学习深造,整合金融培训资源,针对性开展企业金融培训,对接市人才信息库,推动我市符合条件的金融从业人员申报认定我市高层次人才,提升金融人才层次。
(二)加强创新引领,打造工业跨越式发展新引擎
1.加强协同服务,深入推进“科技引领”工程。鼓励银行机构增设或改造科技支行,积极改进授信评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考量科技企业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将相关因素纳入银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满足创新型企业资金需求。开展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服务点或专营部门,探索发展专利保险等科技创新险种,持续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股权质押贷款、设备融资租赁等业务。支持江门高新区金融中心打造珠江西岸产业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立足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发展需求,大力引入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泛金融企业及配套中介机构,致力于打造以金融服务为主、产业配套服务为辅,高效互动、协同发展的产业金融服务集群体。支持江门人才岛打造金融集聚区,吸引私募、风投、创投等落户,引进配套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围绕基金产业全链条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
2.创新链式服务,做大做强“工业振兴”工程。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倾斜力度,应用金融创新,打造“金链条”,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支柱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向产业发展聚集。深入实施“金种子”三年行动方案,建立“金种子库”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多方共建的资本市场江门服务基地效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细分行业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用好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有效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
3.推动靠前服务,精准滴灌“园区再造”工程。探索金融、园区、产业协调发展的一揽子金融服务路径,打造“1+N”组团式金融服务模式,建立“金融前线服务器”,大力支持大型产业园区建设,助力北、东、南三大组团纵深发展,打造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产业协同、宜业宜居的国际一流现代化产业集聚区。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开展银团贷款、债券承销、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以及加强与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机构合作,为项目单位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支持园区运营主体发行债券,探索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创新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规划布局,促进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发挥金融力量支持建设国际化标准化工业厂房,便利欧盟等国际企业轻资产、高效率进驻。支持园区做好产业、商务、居住功能分区,支持建设人才公寓、共享食堂、文体教育等设施,为园区生活配套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研究出台涵盖园区启动开发建设以及企业入园、装修、采购、生产、员工服务等园区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方案,帮助园区吸引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4.开展暖心服务,主动对接“人才倍增”工程。重点支持五邑大学等7所高校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为主体的培训平台。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创业贷款等业务发展,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提供金融支持,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探索制定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相关制度,打造江门市智慧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人才银行”之“金融绿卡”,对高层次人才实施分类分层管理,精准对接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金融服务等多元化保障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保姆式金融管家服务,营造良好的人才适配环境。
(三)做实普惠金融,树立支小助微江门新标杆
1.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把江门市打造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鼓励金融机构先行先试,探索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板。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支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力度。鼓励法人银行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由担保机构优先为“首贷户”提供担保。
2.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奖补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运用,使央行政策资金惠及江门更多小微企业。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指导各银行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确保2022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21年基础上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3.创新银保企对接手段。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开展“线上+线下”融资,组织和推动银行机构通过主动走访、银企融资洽谈等多种形式,构建常态化、便捷化、网络化银企对接机制。加强推广“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融资平台应用,全面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和“政采贷”业务落地增效。持续推广、落实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制度,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奖补政策,鼓励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平台确认债务债权关系,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并获得奖补资金,帮助供应链更多上下游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深化银保合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稳健发展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推动保险机构进一步畅通线上服务渠道,提高普惠保险投保、承保审批、理赔等业务流程效率。
(四)引流金融活水,增进新时代侨都民生福祉
1.发挥金融惠民便民职能,打造高品质生活幸福家园。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推动金融机构努力打造文明优质服务及各类特色化服务专营网点,通过“社区网格化”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农夫式”社区深耕经营服务模式,提高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指导保险机构继续做好“大病医保”服务,推动“邑康保”落实普惠定位,鼓励发展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发展长期护理、老年人高发疾病、慢性疾病、意外伤害等险种。健全巨灾保险制度,深入推进防灾减损工程建设,支持保险业开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领域保险产品,助力完善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发文旅产业专属金融产品,补齐文旅产业融资难短板,加大对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品质提升、非遗项目传承发展以及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为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及游客提供多种保险服务,进一步丰富文化和旅游保险产品供给。推动港澳居民通过跨境人民币购房业务试点,解决非居民个人使用跨境人民币在境内进行购房款结算问题。推广粤澳电子账单缴费系统,进一步便利澳门居民在我市工作生活。科学合理布设个人、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加大港澳版个人自助机的应用,为粤港澳融合发展、便民利企提供优质服务。
2.优化区域金融资源布局,创新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做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提升工程,把第一批示范点升级打造成精品工程,以充分释放西部发展潜力为着力点,启动第二批示范点建设工作。打造金融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以金融为抓手,助力开平市建设成为产业兴旺、人民富足、社会和谐的示范样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在恩平、台山、开平的网点布局和资源配置,统筹推进东西部金融服务体系平衡发展。实施乡村特色产业金融支持倍增计划,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名单中产业主体和相关链条增加金融服务供给,做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特区”建设,支持创建冷链骨干物流基地,打造大湾区“中央大厨房”。深入开展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督促银行机构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及发展需求,因地制宜推出移动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场景建设,切实将移动支付服务嵌入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移动支付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支撑作用。以“农融通”为抓手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扩大农户建档评定覆盖范围;着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评定和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发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和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涉农财产保险,为农业机械设备等提供保险保障。
3.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高效服务体系,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规划,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及考核机制。建立江门市绿色项目库,鼓励各银行机构优化资源配置,给予信贷政策倾斜。督导银行机构确立绿色信贷增速目标,扩大绿色信贷规模,绿色贷款增速不能低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逐年提高绿色信贷占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产品与服务,积极探索碳效贷、能效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发展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动绿色金融稳步发展。指导银行机构充分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大对碳减排重点领域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范围内的项目的优惠利率融资支持,支持开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工业项目建设和运营。优化绿色金融融资结构,督导银行机构支持低碳高效产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做好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积极探索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结果的应用。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碳排放权融资质押产品,支持、推动有碳排放权的企业开展融资质押。
(五)深化港澳融合,共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1.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侨乡特色金融服务。借助港澳经验及侨乡优势发展特色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经营机构,探索港澳资金与江门国资、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在我市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并支持外资银行在江门做优做强。推动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我市进出口外贸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和产品创新。探索符合条件的江门企业到香港澳门发行债券。探索开展江澳信用评级互认,借助香港澳门市场融入低成本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立足我市外贸发展趋势,抢抓RCEP红利,持续加大对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的服务力度。推动保险机构为企业的融资、生产、贸易、物流等全经营流程的人员、财物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2.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推进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动“跨境理财通”业务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开展货物贸易便利化试点。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运用外债额度便利化试点开展跨境融资。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行内银团或风险参贷方式向港澳地区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满足境外借款人生产经营、境外股权并购或项目项下合理资金需求。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境外关联行联动帮助企业在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拓宽境内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积极推动跨境本外币资金池业务试点工作,便利跨国公司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支持银行机构规范有序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探索扩大跨境融资转让的资产品种。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业务,力争2022年首批基金注册落地。推进江门辖内银行机构落实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深入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改革试点,为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兴业作出全省示范。
(六)共创平安金融,提高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
1.综合治理各类金融乱象。加强各类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定期对辖区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打早打小,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依法打击“征信有偿代理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借征信名义从事虚假宣传、诈骗等扰乱征信市场秩序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铲除各类征信乱象滋生土壤,维护辖区良好信用环境。
2.强化事前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公安网格云端系统、警综系统、平安建设网格化平台等智能化系统的作用,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及时做好风险提示、风险预警和研判。进一步对接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金鹰系统),加强对属于地方金融“7+4”业态以及注册地在江门的涉及金融类业务的机构进行实时风险监测和预警。
3.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多种渠道持续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金融知识宣传广度与深度。持续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持续健全与法院系统、仲裁机构、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广使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逐步扩大小额纠纷快速解决试点范围,持续推动多家银行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争取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江门新会区司前镇深江产业园综合金融服务站设立金融纠纷调解点,一站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解读、金融咨询服务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
4.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内部外部有联动”的原则,发挥金融系统点多面广的资源优势,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个人征信维护、人民币反假、打击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以及各类型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在金融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重大改革举措,各项工作要在各参与单位党委(组)领导下安排部署。依托江门金融系统党建大联建机制,推动本意见落地生效,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1+6+3”工作部署,为广东建设金融强省贡献江门“侨金融”的先进示范样板。
(二)加强方案实施的组织保障
各职能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应建立专门组织架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台账,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作联动,力求工作实效,推进“惠民强企 促富共裕”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同时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金融改革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