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加快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推动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近日,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强化港澳科技联合创新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鼓励与港澳携手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措施指出,对每个创新平台最高给予2亿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南沙区设立分支机构按实际投入1∶1配套最高支持5000万元。
为加大港澳联合核心技术攻关,措施指出,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港澳联合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对南沙与港澳两地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按照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投入的50%,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予以配套,每个申报主体每年不超1000万元。
对项目、团队、研发中心等港澳主体落户均有奖励措施。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部门或港澳、区内机构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港澳项目在南沙区落户,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在南沙设立实体研发中心,按照上一年度研发经费的1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在南沙区注册成立1年内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港澳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