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署《行政处罚委托协议》,正式启动承接实施省级行政职权有关工作,成为合作区执委会落实承接省级行政职权任务的首个协议签署单位。
本次协议签署,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将159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该决定同时明确,自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省有关部门应当与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完成调整职权交接工作。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作为本批省级职权承接“大户”,涉及商事服务局承接职权共95项,占承接事项总量的59.74%,委托单位涉及广东省10个厅局,具体事项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
本次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签署《行政处罚委托协议》,具体承接国际道路客运经营、直通港澳班车及包车客运经营、省级航道方面等相关交通行政方面省级职权,将为澳门及合作区居民生活就业等提供便利,进一步服务粤澳融合发展,通过积极承接省级职权事项,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进一步打造合作区公平竞争环境,营造与国际先进地区及澳门接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