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政策支持下,广东银保监局将自贸区简政放权政策复制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8市(不含深圳),并配套印发《关于简化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保险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这将简化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对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在银保监会支持下,广东银保监局按照“放权项目由少至多”“辐射范围由点及面”的路径,推广简政放权政策,实现“三步跨越”:一是2015年,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银行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新设、变更、终止和高管准入由审批制改为报告制。二是2019年12月,自贸区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的设立、迁址和撤销事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三是2020年10月,大湾区内地8市银行支行及以下机构的新设、更名、升格和终止,以及相关高管准入事项均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自此,大湾区银行保险基层主要机构及其高管的准入事项,已全面取消事前审批,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
本次将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至大湾区内地8市,将实现“三大转变”:一是政策惠及面明显扩大;二是银行保险机构运营灵活度增加;三是政策执行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个缩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广东银保监局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二是不断丰富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三是深化金融融合创新。下一步,广东银保监局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大湾区建设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