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专题 > 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 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

到广州南沙开首店最高补贴300万元

时间 : 2023-10-10 08:40:2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10月9日,为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南沙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知名内地、港澳、国际零售品牌在南沙开设首店或旗舰店,最高可获300万元补贴。

  预计3年将惠及企业超900家次

  《扶持办法》共有9条核心内容,覆盖全区范围内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预计3年将惠及企业超900家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支持零售品牌落地发展,《扶持办法》支持知名内地、港澳、国际零售品牌在南沙开设首店或旗舰店,分别对零售品牌企业和商业设施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零售品牌企业,最高按门店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商业设施运营企业,按照引进1家广州首店30万元、1家南沙首店1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实地经营,《扶持办法》对首次进驻南沙重点商贸企业集聚区的企业给予最多3年的免租扶持;对首次在南沙租用办公场所的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以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标准,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最高3年。

  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扶持办法》对年营业收入与增速满足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年营业收入按比例给予奖补。对入统首年的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的80%;非首年入统的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当年对本区经济贡献存量部分的60%与增量部分的90%的总和。

  鼓励南沙品牌“走出去”

  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扶持办法》还支持南沙现有商业综合体升级,打造商文旅体娱跨界融合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对满足条件的改造项目,按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200万元的扶持补贴。

  此外,南沙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新增鼓励南沙品牌“走出去”支持条款,力求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南沙新消费、新餐饮品牌总部;新增消费场景升级和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等促消费条款,多措并举,营造全区良好消费氛围。

  据悉,2023年上半年,南沙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2.2%,增速较一季度上升了17.4个百分点,保持广州市增速第一,居民消费市场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