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做核酸检测、不配合隔离、散布疫情谣言、隐瞒疫情严重地区接触史?你可能涉嫌犯法!
据广州市司法局发布,目前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了少数人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等情况,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就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