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中山市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疫情防控犯罪案件30件共57人。此外,与疫情相关的案件当中,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0件65人、批捕39件50人、不批捕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3件94人、提起公诉56件75人、不起诉17人。
中山市检察机关近日公布了2020年1—9月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13件3893人,同比下降31%和32%,批准、决定逮捕2218件3214人,同比下降24%和2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741件5909人,同比下降8%和14%,提起公诉4454件5830人,同比下降8%和13%。
(二)着力提升案件质效情况
刑事案件“案件比”降至1:1.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案件延长率为20.36%,同比下降76.87%;退查率为21.08%,同比下降51.98%。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358件5184人,适用率76.5%,同比上升256%和292%。提出量刑建议4614人,其中确定刑2116人,幅度刑2498人,法院采纳4135人,采纳率90%。
(三)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情况
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及时提前介入30件57人,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0件65人、批捕39件50人、不批捕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3件94人、提起公诉56件75人、不起诉17人。
(四)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依法监督立案20件,监督撤案13件;不批捕816人、不起诉925人,追加逮捕14人、追加起诉20人、追诉漏罪69人;对违法侦查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检察建议书4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41件41人,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40件。
(五)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9件33人,依法决定逮捕23件23人,提起公诉31件34人,涉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4人。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