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试用先行判决方式集中宣判5件商事案件。这些案件均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相关,金额达2300多万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广州商业纠纷大幅增加。由于商事案件通常标的较大,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常常需要通过对外发函、评估、鉴定、审计等方式才能查清事实,当事人从起诉至最终取得合法权益的周期较长。疫情期间,企业对资金需求更加迫切,不少中小企业因此面临资金链断裂、企业生存危机等问题。
面对上述情况,广州中院主动作为,抓牢发展新机遇,开辟发展新天地,以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发展更有动力、更具活力。针对疑难案件和当事人诉讼有多个诉讼请求,广州中院在一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及时先行判决,防止诉讼拖延,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判决,促进胜诉方快速回笼资金,加速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市场主体平稳运行。
“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法院先行判决后我们可以先拿到300多万元货款,可以有效缓解眼下的经营困难。”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说。
与此同时,由于二审的先行判决是一个终审判决,要求在先的判决内容不能与后续的判决发生矛盾,因此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行判决就意味着在同一个案件中法院至少要作出两份判决,这无疑会增加法院的工作量。”广州中院副院长姜耀庭坦言,面对案件量增加和企业生存困境,广州中院仍然推出部分商事案件先行判决,切实展示了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