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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62宗 商家高价卖口罩负责人获刑一年

时间 : 2020-05-22 09:05:0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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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打击口罩主要原辅料、口罩生产设备等防疫物资生产领域和中间环节的价格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价格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对价格违法犯罪联合惩戒。截至5月20日,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62宗,立案侦破哄抬价格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85宗,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行刑衔接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价格执法行刑衔接主要是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哄抬价格行为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价格执法行刑衔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经侦局建立了联络通讯员、联合执法、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多项协作机制,强化打击力度,提升办案效率。

  据省公安厅经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哄抬价格犯罪案件20宗,其中东莞7宗、广州4宗、深圳3宗、佛山3宗、湛江2宗、惠州1宗,涉案物品包括口罩、酒精、口罩机、熔喷布等防疫物资。

  以廉江市福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为例,1月31日,当地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网上发布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的价格比平时高出10倍,涉嫌哄抬物价,及时将线索移交廉江市公安局核查。廉江市公安局经过进一步的研判分析,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谭某某存在哄抬物价重大犯罪嫌疑,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后于当日将谭某某刑事拘留。2月19日,该公司负责人谭某某被廉江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2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遵守法律规定,恪守道德底线,依法合理使用自主定价权,稳价格,守秩序;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另一方面,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既要理性组织生产、理性安排消费,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物资,又要提高监督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保留证据材料,可拨打12315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让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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