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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口罩等防疫产品 举报热线:12315、12345、96315

时间 : 2020-02-01 09:59:3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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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公告:严禁使用回收过期、不合格原料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产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关事项。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公告明确,严禁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产品;严禁使用回收过期、不合格原料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产品。

  同时,严禁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生产经营药品。严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消毒用品、家居清洁用品等与人民群众防控疫情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

  公告强调,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

  上述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广大人民群众可积极监督,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即拨打12315、12345、96315热线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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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将依法形成企业信用档案,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政府部门将依法实施相应的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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