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两个重磅条例同日出台,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至此,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决定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6件。
过去一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稳中求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注重有效管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作为全国首部“飞出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破合作区长远发展所面临的障碍,重点解决区域发展难题,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从“硬件”上严标准、在“软件”上定机制,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举措。“从喝水这个‘关键小事’切入,条例将推动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断变好,吸引更多‘新农人’扎根乡村,投身‘百千万工程’。”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增城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沈燕芬说。
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多个“全国率先”的内容也备受关注。修订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定了林长制考核内容,率先规定根据生态功能区保护需求和森林质量状况实行差异化生态补偿,率先规定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划的森林资源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制定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在全国率先对全国生态日作出地方立法回应,推动全社会生态环境素养提升。
回应民生关切,修订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重点围绕政府职责规定、宣传教育、婚检孕检、住院分娩管理、母乳喂养、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管理、隐私保护等方面进行研究完善;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突出对重点人群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对网络使用、预防信息网络犯罪等方面的教育;制定家政服务条例,对家政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家政服务码,以及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发挥其对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202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立法规划计划稿、省法规草案等征集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达1900多条,有近200条真知灼见被立法研究吸纳。
现行有效设区的市法规超360件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合法性把关,加强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
法制委法工委共指导设区的市法规及有关事项的决定70件。全年共组织设区的市立法专家论证会29场,协助62件设区的市法规征求省直部门、立法咨询专家等方面意见建议,打造精品良法。同时加强协同立法,指导各市进一步探索立法工作专班机制,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协同立法,指导推动广州、佛山开展轨道交通协同立法。
截至目前,我省现行有效的设区的市法规360多件,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等各个领域,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各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一项宪法性制度,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擦亮备案审查工作的“广东品牌”。全年共备案规范性文件160件,受理、研究和反馈公民审查建议55件,依法审查纠正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15件,有力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刚性的备案审查背后,紧连着民生。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审查纠正了某规范性文件关于取消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规定。根据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已修改相关规定,广东已安排2.5亿元,让失独伤残家庭可同时享受两项待遇。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县人大备案审查“七个一”试点工作,率先开展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稳步实现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编制涉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
新一年,广东人大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产业创新、“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推进立法工作。
聚焦聚力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开展大湾区立法保障专题调研,编制涉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推进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合作等相关立法,通过“立法专班”“小切口”立法等方式,全力助推一流湾区建设。
在科技产业加快融合发展方面,将抓紧出台科技创新条例、技能人才发展条例,推进产业有序转移等方面立法,助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力“百千万工程”,广东人大还将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立法。
为创造更高品质生活,广东人大在文化强省建设方面,修改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方面,制定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等;在保障民生与社会治理方面,制定或修改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家庭教育促进、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法律援助、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