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7年上半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状况良好,6项污染物浓度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这也是自2015年以来,广东空气质量各指标均保持全面达标。但从各市来看,部分市仍存在PM2.5等指标不达标情况。
在水环境方面,全省各市79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124个省控断面中,76.6%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
PM2.5有9市尚未达标
省环境保护厅通报称,上半年,各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天数)比例在81.2%—98.3%之间,平均为91.6%,较去年同期下降3.6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占比41.8%),其次是PM2.5(占比32.1%)和二氧化氮(占比16.1%)。
上半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9.7%。各市PM2.5平均浓度在28~43微克/立方米之间,除广州、佛山、韶关、东莞、江门、肇庆、清远、揭阳和云浮外,其余12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2017年上半年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后三位为佛山、广州和清远。
本次通报还首次分别发布了珠三角和粤东西北的空气质量状况。珠三角上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8.4%,较去年同期下降6.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16.7%;粤东西北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4.0%,较去年同期下降1.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3.1%。
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
通报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但有12.1%的断面为劣于Ⅴ类,较去年同期上升0.8个百分点,水质属重度污染。
省环保厅专家分析指出,广东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但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东莞运河、练江、小东江、石岐河和南山河8个江段受到重度污染。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水质好转的江段有公庄河、沙河、横门水道、黄杨河、韩江梅州段、螺河等6个江段;水质下降的江段有定南水、东江北干流和小东江茂名段,水质明显下降的江段有南山河和石岐河2个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