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公布了2016—2017年和2017年第二季度潭江流域“河长制”考核情况: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断面近五成水质改善,段长断面水质有七成下降,整体水质情况仍不容乐观。按照考核排名,4人受表扬,2人受预警,1人将面临问责,调离工作岗位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江门对潭江流域实施“河长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河长制”实施情况。根据《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从河长制实施的第二年起,对各河长每年度、各段长每季度水质考核结果和排名实施奖惩。
考核情况显示,“紫水河新会大道桥”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从2016年的2.95上升至2017年的12.15,上升幅度311.86%,列居全市31个考核断面倒数第一;2017年第一季度会城河会城段排名倒数第二;2016年第四季度会城河会城段排名倒数第二。因此,会城河会城段、紫水河会城段段长(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因排名持续靠后,将面临问责,调离工作岗位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此外,开平市镇海水龙胜段人民桥段断面段长和台山市台城河四九段合水水闸断面段长因排名在后三位将受到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