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 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面加强海洋渔船、内陆渔船安全监管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组织开展我省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
《通知》明确对无有效检验证书的渔船,一律不予办理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审批;对未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严禁上渔船出海生产。专项行动将组织实施在册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对于检查发现的不合法、不规范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理。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还将严肃依法依纪提请追究人员责任。
专项行动覆盖内陆渔船、港澳流动渔船、海洋渔船整治,提出了6个100%的硬要求:即出海渔船100%检验、出海船员100%持证上岗、安全检查100%实施、安全规程100%执行、防台要求100%落实、涉渔“三无”船舶100%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