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迅速查办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2月1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嫌哄抬价格的17宗、价格欺诈的1宗、不明码标价的2宗,广州市美芝林大药房、穗和堂药店、佛山市顺盟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均登上“黑榜”。
据悉,此次公布的20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中,15起涉及哄抬口罩价格,变相涨价等问题;不少非法商家在销售消毒水、板蓝根、抗病毒口服液等防疫物资和药品时,涉嫌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行为构成价格欺诈的,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行为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