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设立城市发展投资基金,用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9日,笔者从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珠海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要求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社会事业、电力能源设施建设以及创新平台建设等五大重点领域。
打开“大门”
要向社会公开推介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港口基础设施、民航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枢纽、交通智能化、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营,促进珠海市城市发展,并要求有关部门推介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面向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建设。
在参与城市更新建设运营上,《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的具体操作指南,在东部城区城中旧村中选取试点,探索以该模式推进城中旧村更新工作。
珠海对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民生事业,提升珠海教育、医疗发展水平也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将推行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完善民办教育奖励、资助、补贴及用地政策,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或参与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引导社会办医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创新
推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与此同时,珠海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推动设立服务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大、抵押物不足的特点,继续推动设立科技型支行、科技小贷、科技融资担保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科技小贷公司、商业银行科技(型)支行增加科技贷款类型和扩大科技贷款规模,对达到条件的科技型支行给予扶持资金,切实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实施方案》还对一些要推出的措施提出具体的完成时间。比如,方案中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的科技投入体系。这项措施就要求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并在2017年6月底完成。
缓解融资难
为中小微企业解决12亿元以上贷款
在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上,《实施方案》也颇有亮点。方案提出,将研究设立珠海城市发展投资基金,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投向重点领域建设;以横琴新区和高新区为核心载体,着力引进和培育股权投资企业,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股权投资企业达1200家以上;到2017年底,全市股权投资企业达1900家以上。
在加大股权、债权直接融资力度上,方案要求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力争今年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00家。
中小微企业也将迎来新的政策利好。《实施方案》提出,依托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融资困难;2016年争取为200家民营中小微企业解决12亿元以上贷款,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引导资金流向符合政策导向的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