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年)》、《广东阳江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废止《广东省珠海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议案。
会议指出,改造棚户区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须下定决心,确保如期完成。广东省改造棚户区工作,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按照节能节地和绿色环保的要求,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国有工矿棚户区、华侨农场非归侨集中地区的棚户区(含危旧房)改造,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居住条件困难、住房基本功能不全、房屋抗震性能差、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改造项目,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会议强调,财政、国土等部门要搞好对接,迅速制定广东省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对不同类型的棚户区开展全面摸底,建立数据库,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在投融资方面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适当加强省财政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基础设施的补贴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广泛宣传广东省推动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在广东、广西交界区域建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粤桂合作发展新途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化泛珠三角地区合作和加强西江跨省域生态协调与共同治理。
会议强调,规划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要围绕保护好西江水资源的根本原则,细化总体规划,按照产城融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科学设计开发强度,合理确定产业定位。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集粤桂资源、产业及政策优势,将试验区建设成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增长极、西江流域生态共建区、省际合作机制创新区、东西部省区合作示范区。
会议指出,建设阳江滨海新区,有利于加快推进阳江城市扩容提质,有利于培育粤西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发挥阳江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有利于推进与珠三角地区的融合发展,促进与大西南地区的对接合作。会议强调,规划建设阳江滨海新区,要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联动、海陆统筹、开放融合、生态优先,把握好时序节奏,全方位深化改革,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增强经济综合实力为首要任务,以彰显文化底蕴、集聚现代产业、建设现代滨海城市为发展思路,全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推进与珠三角地区融合发展,加强与环北部湾城市和东盟地区合作,将该新区打造成为我国滨海文化旅游度假目的地、广东沿海临港工业重要基地、粤西对接珠三角首要门户、江海交汇生态宜居新城。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水平,确保现场指挥统一、有序、高效,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现场指挥官职权与职责、培训与任命、评估与奖惩作了明确规定,强调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的原则。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和供水安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鉴于《广东省珠海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一些内容已与广东省的实际不相适应,并且其主要内容已被2007年出台的《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所涵盖,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广东省珠海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