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部门就《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意见》)再次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将允许建立票价联动机制以对公交票价进行及时调整,并将加快“岭南通”公交IC卡的推广应用,到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以及与港澳地区互联互通。
公交票价:或将建立影响因素联动机制
近年来,尽管广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交通发展资金,对城市公交给予了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但尚未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与周边兄弟省份相比,广东省级财政公共交通资金投入“十分有限”。
在市一级财政方面,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江门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外,多数地市未将公共交通纳入公共财政一般预算,也未设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实施意见》从加大投入、稳定资金来源、量化最低资金投入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明确了省级财政资金“引导”和城市资金“主导”的发展思路。
《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其中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公共交通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投入力度;省内各地市则应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政策,设立不少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1%的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并从城镇公用事业、市政公用设施、土地出让等收费和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公共交通发展,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资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
对于“长期低票价运行”的公交,《实施意见》表示,将建立科学票价体系,要求各地市在坚持低票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并建立公共交通票价与相关影响因素间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票价。
政策性亏损:全额补偿“不拖欠不挪用”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公共交通的发展,广东拟实行税费扶持和规范补偿补贴。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用气、用电价格进行优惠,并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免征新购置车辆购置税、减免车船税等扶持政策。对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由政府征收的相关配套费用,各地给予适度减免。
同时,对企业因执行低票价、刷卡打折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减免票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全额补偿;对企业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增加的投入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补偿资金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不得拖欠或挪用。
公交出行比例:大城市2020年达六成以上
据省交通运输部门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有公交业户197户,公交车辆5.20万辆,公交运营线路总里程达9.13万公里,广州、深圳、佛山共开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13条,运营里程达413公里,共设置站点262个,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日均客运量达3300多万人次。
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前,将建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覆盖珠三角区域内主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到2020年基本实现特大和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全省特大和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