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统计局对外发布《2011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测算结果显示,全省各市建设幸福广东的水平连年提高,发展进程稳中趋快,区域间差距缩小,各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去年2月,我省发布首份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首份报告发出后对全省各地市触动很大,一些地市很快行动起来,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幸福评价指标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指挥棒作用开始发挥出来。”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亮点一
发展进程
15市综合指数同比提高
建设幸福广东水平提升
报告显示,总体而言,2011年建设幸福广东指数稳中有升,呈现水平提升、发展加快的特点。
2010-2011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指数珠三角地区从80.89上升到81.90,提升1.01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从79.19上升到80.94,提升1.75个百分点。水平指数珠三角地区从72.83上升到75.05,提升2.22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从71.99上升到74.32,提升2.33个百分点。发展指数珠三角地区从106.98上升到108.22,升幅提升1.24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从104.77上升到107.20,升幅加快2.43个百分点。
“这表明全省各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民生投入,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幸福广东各项工作取得好成效。”报告负责人、省统计局总统计师邱俊表示。
据了解,“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将全省21地市按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分为两类地区,并分别设置类别指标和差别权重。其中,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合成为综合指数。指标体系共设有10个一级指标和48个二级指标,囊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这均为客观指标体系,主观指标体系采取的是问卷调查方式。
亮点二
区域协调
区域、领域间差距缩小
幸福水平趋于靠近
报告指出,2010-2011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结果区域间、领域间变异系数差异缩小,趋于靠近。
从区域间看,按综合指数测算,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变异系数之差从0.5个百分点缩小为0个百分点。按水平指数测算,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变异系数之差从2.4个百分点缩小为0.2个百分点。按发展指数测算,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变异系数之差从0.9个百分点缩小为0.3个百分点。“说明2011年建设幸福广东使区域间的差距有所缩小,有助于区域间均衡发展。”邱俊指出。
从领域间看,2010-2011年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综合指数变异系数之差从0.8个百分点缩小为0.2个百分点,水平指数变异系数之差从4.8个百分点缩小为1.0个百分点,发展指数变异系数之差从5.3个百分点缩小为4.0个百分点。这表明,2011年部分落后领域投入加大,使其迅猛发展,领域间差距缩小。
从领域内看,珠三角地区一级指标综合指数、水平指数变异系数缩小,分别从13.0和17.4缩小为9.5和14.3,其主要原因是办好十大民生实事使较落后的公用设施、教育和文化大为改观,说明补齐“短板”指标可以增强各领域趋于协调发展。粤东西北地区一级指标综合指数、水平指数、发展指数的变异系数均有所降低,分别从12.2、22.2和11.1下降为9.3、15.3和5.1,主要原因是粤东西北地区加大了短板领域投入,社会保障指标提升,缩小与其他指标之间的差距。
亮点三
“短板”补长
倒逼机制发挥作用
落后状况得到扭转
从2010-2011年“短板”指标看,落后状况得到扭转。
在一级指标水平指数中,珠三角地区公用设施水平指数从52.37提高到59.10,提高6.73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每万人拥有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城市每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指数从52.90提高到57.48,提高4.58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覆盖率从21.38%提高到28.65%,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从1.03人提高到1.31人,每万人行政效能投诉量从0.48件提高到0.61件。
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数从51.93提高到58.87,提高6.94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从27.64%提高到37.19%,每万人有文化设施从424.08平方米提高到559.58平方米。这说明,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重视短板建设投入,分别在公用设施、社会服务和教育和文化上抓紧建设,初步扭转了落后状况。
在一级指标发展指数中,珠三角地区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改变了低速状态,发展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消费和住房指数从99.71提高到101.54,升幅提高1.83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城镇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率从90.58%提高到100%.
专家释疑
排名高低不完全代表幸福水平
“从报告来看,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幸福指标评价体系已成为各地发展的‘指挥棒’和价值导向,这表明建设幸福广东不是一句空口号,各地已在切实行动起来。”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陈鸿宇同时指出,幸福测评报告(分客观部分和主观部分)每年发布,给各地市提供参照,有利于激励和鞭策各地切实推动建设幸福广东进程。“做得好的,继续保持和加强;不足的,要加快发展,补上短板。可以一一比照、检查自己工作。”
“不过要强调的是,地市排名高低不完全代表幸福水平。”陈鸿宇表示,比如,有个地市在某一指标上上升很快,代表该地市在那一年有大的突破,但不代表它过去发展就很好,也可能正是基础偏弱。
陈鸿宇还特别提到,幸福指标评价体系还在不断完善中,2011年便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对地市排名会有一定影响。“所以,各地市不要太在意座次排名,而应把注意力放到自身发展上来。”
■透视
综合指数
地市排名变化大
报告照例发布了21市排名:珠三角地区深圳位列第一,惠州、广州位列第二、第三。粤东西北地区韶关位列第一,云浮、阳江位列第二、第三。
报告表明,深圳综合指数位列第一的领域有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公用设施,惠州综合指数位列第一的领域有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社会安全、人居环境,广州综合指数中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位列第二。2010-2011年,惠州、深圳综合指数升幅较大,分别从79.90和80.88提高到84.75和85.39,提高4.85个和4.51个百分点,在珠三角地区中的位次也由此分别上升5位和3位。
韶关综合指数位列第一的领域有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公用设施,云浮综合指数位列第一的领域有社会保障,阳江综合指数位列第一的领域有社会服务。2010-2011年,茂名和韶关综合指数升幅较大,分别从76.73和80.57上升到81.94和84.91,提高5.21个和4.34个百分点,在粤东西北地区中的位次也由此分别上升7位和3位。
“深圳这次上升至第一位,主要在文化卫生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力度比较大,特别是2011年把大运会所建的体育设施数据加进来后,改变特别明显。2010年,广州排珠三角第一位,当时也有亚运会的促进作用。”邱俊分析说。
■焦点
幸福建设与经济发展趋协调
幸福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提高
在去年发布的首份报告中,珠三角出现幸福指数与经济发展“倒挂”的现象。在2011年,幸福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提高,这说明,幸福广东建设与经济发展趋于同步。
报告表示,将21市的人均GDP与综合指数、水平指数做对比,综合指数与人均GDP排序完全一致的约占9.5%,排序差1-3位的占66.7%,排序差4-6位的占9.5%,排序差7-11位的占14.3%;水平指数与人均GDP排序一致的约占14.3%,排序差1-3位的占57.1%,排序差4-6位的占19.0%,排序差7-11位的占9.5%.其中,珠三角地区综合指数与人均GDP排序差在3名以内的占比,从2010年的88.9%下降至77.8%;水平指数与人均GDP排序差在3名以内的占比,2010年与2011年均为77.8%.
粤东西北地区综合指数与人均GDP排序差在4名以内的占比,从2010年的66.7%上升至75.0%;水平指数与人均GDP排序差在4名以内的占比,2011年与2010年均为66.7%.总体而言,2011年与2010年相比,珠三角地区综合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略有下降,水平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持平;粤东西北地区综合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有所提高,水平指数与人均GDP相关性持平。
从各市综合指数与人均GDP排序差看,全省有7个市综合指数超越人均GDP.其中,珠三角地区中的惠州、东莞和江门分别超越5位、2位和1位。粤东西北地区的梅州、云浮、韶关分别超越8位、7位和3位,潮州超越1位。说明上述7市能够充分挖掘经济潜力,统筹好幸福广东建设。
“报告表明,各地已实实在在地行动起来,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市,在民生投入、社会建设等方面也在发力,所以幸福指数也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升起来。”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指出。
“短板”仍制约幸福水平
肇庆六类指标低于珠三角
在一级指标水平指数中,2011年珠三角地区社会服务、公用设施、医疗卫生和健康,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和文化、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属于“短板”指标。珠三角地区社会服务水平指数为57.48,比平均值(73.97)低16.49个百分点;公用设施水平指数为59.10,比平均值低14.87个百分点;医疗卫生和健康水平指数为69.83,比平均值低4.14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数为58.87,比平均值(73.88)低15.01个百分点;社会服务水平指数为60.72,比平均值低13.16个百分点;社会保障水平指数为67.53,比平均值低6.35个百分点。
在一级指标发展指数中,2011年珠三角地区消费和住房、社会安全、医疗卫生和健康,粤东西北地区消费和住房、权益保障发展速度缓慢。珠三角地区消费和住房发展指数为97.08,比平均值(109.48)低12.40个百分点;社会安全发展指数为101.68,比平均值低7.80个百分点;医疗卫生和健康发展指数为103.63,比平均值低5.85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消费和住房发展指数为101.54,比平均值(107.09)低5.55个百分点;权益保障发展指数为102.97,比平均值低4.12个百分点。
从各市一级指标综合指数与平均值的偏离情况看,珠三角地区肇庆市综合指数排名居末,其六类一级指标低于珠三角平均水平,特别是公用设施、社会服务、就业和收入,分别低于平均值14.77个、6.93个、6.19个百分点,“短板”指标对综合指数负面影响较大,直接拉低幸福水平,应当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争取后来居上。
同时,部分指标还出现下降。从水平指数看,个别指标下降。珠三角地区消费和住房、医疗卫生和健康下降幅度较大。如,消费和住房水平指数从2010年的87.38下降为2011年的75.08,降低12.30个百分点
从发展指数看,珠三角地区教育和文化、社会安全下降幅度大。教育和文化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121.78下降为2011年的110.82,升幅降低10.96个百分点。社会安全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105.95下降为2011年的101.68,升幅降低4.27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和文化、社会安全发展指数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分析,部分指标水平和发展指数下降的原因,一是2011年物价普遍上升,影响到居民消费和住房改善;二是部分市投资公用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如广州、深圳体育场馆和潮汕机场等项目竣工后投入规模成了基数;三是部分市民主法制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社会环境、社会安全与文明机制、公共正义的要求还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