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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支持无抵押物中小微企融资

时间 : 2012-03-21 17:02:0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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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促进当地中小企业发展,东莞市政府推出新版“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新版“计划”)。新版“计划”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1年。

  根据日前印发的《东莞市工业企业贷款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和《东莞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新版“计划”保留旧版中的工业企业贷款支持计划部分,并新增债务融资支持计划、组建再担保公司、鼓励金融创新等三个部分,10亿元资金在这几个方面的分担数额分别为4亿元、2.8亿元、3亿元和2000万元。

  2008年10月,东莞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出台了旧版“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东莞市从财政中拿出10亿元,通过贷款风险补偿和企业贴息等一系列措施,帮助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旧版“计划”实施了两年多,推动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累计为2317家名录内重点企业发放贷款1852.62亿元,并曾将东莞的存贷比提高两个多百分点,使存贷比历史性地跨越60%的关口。

  新版“计划”是东莞在国家银根收紧的大背景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舆论认为,该计划对东莞中小微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该市重大企业及产业项目的引进将起到积极作用。

  新版“计划”对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制定了详尽的风险补偿方案,并准备由市政府出资成立再担保公司,这对促进民间资本以正规渠道进入金融领域、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拓宽其融资渠道等将发挥多重作用。

  新版“计划”的支持对象是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在扩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范围和力度的同时,每家企业年度贴息由旧版中的“总额不超过5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30万元”。

  在风险补偿方面,新版“计划”由原先的按照贷款新增的2%提取风险补偿金,明确为向支持范围内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市财政就会按照贷款发放额的1%提取风险补偿准备金。此举明确释放出支持无抵押物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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