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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惠州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意见》

时间 : 2024-07-03 08:39:1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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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惠州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推动惠州全面提升发展能级,顺应新时代要求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石化产业高地和国内一流数字产业基地,着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支持惠州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功能作用,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提升制造业发展能级,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两大万亿元级产业集群,联动全省石化产业、数字产业集群协同共兴,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建设制造强市、创新城市、品质城市,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

  ——全球石化产业高地。提升石化和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石化产业集群,联动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的清洁能源中心和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

  ——国内一流数字产业基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绿色低碳安全发展标杆。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化发展,探索创建低碳园区,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应急救援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安全发展。

  ——开放包容现代品质城市。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延续城市文脉,加强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社会,建成开放包容高品质现代化城市。

  (三)发展目标。到2027年,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作用更加凸显,石化产业形成乙烯540万吨、高端聚烯烃66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重点领域能效、水效达到标杆水平;新型储能产业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创新型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到2035年,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两大支柱产业跻身世界前列,建成世界一流的石化产业高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立完善,高品质现代化城市内涵进一步彰显。

  二、着力打造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

  (四)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大亚湾石化区,加强石化园区统一管理,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整体升级。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监控能力,建设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建设智慧石化园区。提升园区化工产品互供能力,强化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相关产业耦合发展,依托中海油惠州石化、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中海壳牌惠州乙烯等重大项目,形成行业竞争力较强的碳二、碳三、碳四、芳烃等优势产业链及碳五、碳九、高端聚合物、电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

  (五)建设国内一流新材料产业基地。支持惠州发展高端聚烯烃、能源电子、高端铜线等化工、电子、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以及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产业。探索开展省级新材料共建园区试点,推动与石化产业链供应链联动发展。支持创建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

  (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清洁能源中心能级。支持惠州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转为公用机组。鼓励企业优先采用公用电、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等方式,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使用比例,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支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风光核气(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推进核电、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研究建设惠州LNG接收站储罐扩建项目。推进西电东送,提升清洁能源输出能力,有序推动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支持惠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电力枢纽。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储运设施与油气管网建设,提高油气集约输送能力。支持惠州深化与国际能源企业合作,强化生产性原料保供及能源进出口能力,建设国际石化及油品储运交易基地。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规模。

  (七)高质量培育石化企业群。发挥惠州石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增强高端聚合物、专用化学品等产品供给能力。支持惠州引进技术先进、成长性强的石化中下游细分领域头部企业,培育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外资企业及各类所有制企业强化合作、集聚发展,打造一流石化企业群。

  三、着力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融合化发展

  (八)推动高端化电子信息产业集聚。支持惠州进一步推动超高清视频、5G及智能终端、新型电池、基础电子等优势产业提质升级,联合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共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实施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推动超高清视频和智能家电集群集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TCL、德赛、亿纬锂能等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项目落地,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挥电子信息领域行业组织作用,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九)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惠州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化全省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产业与应用提供算力支撑。推动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激发企业“数实融合”发展活力,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和引导TCL、德赛等企业创建全连接工厂、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

  四、着力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标杆

  (十)提升新型储能产业综合竞争力。支持惠州发展新型储能产业,谋划建设新型储能特色产业园区,优先布局电池材料、储能电池及配套和回收等项目。支持储能在产业园区、数据中心等场景应用。争取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支持新型储能电站在并网接入、收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创新储能融合发展场景,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应用场景。支持培育高端能源装备制造业,规划发展核电下游产业,培育引进光伏组件、氢能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设备制造项目。

  (十一)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惠州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石化项目减碳改造。瞄准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加大节能、减污、降碳改造力度,创建一批标杆企业。探索建设低碳园区,大力发展二氧化碳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进大亚湾石化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S/CCUS)集群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补植复绿固碳,持续提升碳固定碳消纳能力。

  (十二)促进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发展。鼓励企业参与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参与制定修订石化领域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与绿色化学相关的标准研究及试点。支持惠州加强废水、废溶剂、废塑料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协同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排查整治,提高园区污水收集率。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自产自处理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提升,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从源头上促进污染物减量化。开展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推进无泄漏、无渗漏、无异味工厂及“无废园区”建设。引导企业设立碳账户,参与碳市场交易。支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基于“碳账户+碳信用报告”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低碳改造和绿色转型。

  (十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支持惠州提升石化园区安全风险监控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平台建设,开展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高危工艺企业开展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试点,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建设,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支持石化园区建设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队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基地建设,提升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五、着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十四)建设科技创新聚集地。支持惠州加快建设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和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领带动作用。高水平建设东江实验室,在石化、新材料、能源电子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鼓励引导石化骨干企业在惠州设立技术研发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支持企业提升能源装备制造、动力电池、新型储能等技术研发能力,前瞻布局新一代储能技术及装备。支持深莞惠共建坪地—清溪—新圩绿色低碳产业组团。

  (十五)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惠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搭建面向支柱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水平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惠州)石油化工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和大亚湾重点出口石化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谋划建设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平台、中小试基地,开展关键技术、变革性工艺及装备研究。支持中国科学院有关院属单位在惠州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加大能源材料研发力度。支持以稔平半岛为基地建设能源科技岛,建设海上浮动式核动力平台科技示范工程,稳步发展光伏制氢、波浪发电、海水淡化、LNG冷能利用等项目。

  (十六)支持高端专业人才集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惠州建立研究院,支持惠州依托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加强硕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惠州学院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优化现有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建设以科研教育为主的河桥科教城。搭建深惠、广惠、港惠人才合作平台,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六、着力增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联动效应

  (十七)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枢纽门户。支持惠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推进“丰”字交通主框架建设,实现与大湾区内地城市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推动惠霞高速、稔平环岛高速公路建设。充分发挥赣深、广汕、厦深等高速铁路功能,加快推进深惠城际、莞惠城际接驳,支持开展惠大铁路扩能改造和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推动惠州机场二期改扩建,发挥深圳第二机场功能。

  (十八)打造大湾区出海新通道。支持惠州港扩能升级,加快荃湾、东联、碧甲等航道扩建提升和10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建设。积极向国家争取赋予惠州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批准核发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证书。推进“组合港”建设,优化“惠盐组合港”海关监管模式,加快推动向产业港与贸易港并重发展,实现水运中转快速衔接。

  (十九)提升服务国内大循环能力。支持惠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惠州品牌,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建设自主品牌和国内营销渠道,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二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惠州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积极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中韩(惠州)产业园等平台建设,深化与港澳台侨交流合作,建好用好“一中心、多基地”惠港澳台侨特色服务合作平台,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企业投资。推动惠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惠州联动发展区。支持惠州在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时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或综合保税区。支持惠州按规定申办国际石化产业高峰论坛、企业全球年会等活动。

  (二十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惠州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先行区建设,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改革相结合,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实现“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完善企业诉求处置闭环管理机制,提升城市投资吸引力。

  七、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现代化城市

  (二十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惠州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支持惠州与深圳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加强产业协作,加快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县镇村建设,全面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持续壮大县域经济,推动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国家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和惠城区横沥镇、博罗县杨村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镇建设。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整社区。全面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和城市设计,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二十三)加强民生保障。支持惠州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持惠州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康养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争取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支持惠州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资源供给,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实施名城文化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进平安惠州建设。

  (二十四)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支持惠州抓好山水林田湖海各类生态要素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打造优美花园城市。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大林分优化、林相提升力度,整体推进城乡绿化美化。逐步完善园区生态板块与红树林湿地公园等生态系统的链接,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惠州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振奋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精气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加强统筹协调,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惠州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十六)赋予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结合惠州改革发展需要,依法依规赋予其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惠州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为深化改革探索提供法治保障。支持和鼓励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十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支持惠州加快园区开发建设及园区规划调整,对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用地指标支持。支持惠州在全市范围统筹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无法安排的,由省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统筹协调。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相关政策,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强化能效源头把关。

  (二十八)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落实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对惠州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按照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予以奖励,统筹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用好先进制造业和产业有序转移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惠州重大项目、园区载体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级基金支持,助力惠州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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