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和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为我们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次中央专门出台《意见》,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对我省机关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我省机关党的建设。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意见》要求,切实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带动全省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开创新局面。二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推动我省机关党的建设上新水平。三要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融入机关各项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去,引领激励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带头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推动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要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三要以《规定》出台实施为契机,加快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全面提高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