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两部单行条例的决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乳源瑶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少春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张虎、覃伟中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免去李如章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学成,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副省长许瑞生,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