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今后东莞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在新的方案实施后,东莞将放宽八类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十三五”期间,东莞全市努力实现5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92%以上。
《实施方案》显示,东莞市将实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的居住社保入户。
放宽落户限制的八类重点群体分别是农村学生在东莞市大中专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人口;农村青年参军退伍、转业后升学将户口迁入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
上述第1至第5类重点群体,属放宽限制群体,要制定更加宽松的政策措施;第6至第8类重点群体,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群体,要坚决取消相关限制条件。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优先解决非户籍人口存量问题,进一步放宽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限制;升级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实现户政业务网上办理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
东莞市将根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包括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等。
同时,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政策。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特别是教育、卫生医疗方面的能力。
此外,东莞将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