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珠海市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扶持措施(暂行)》(下称《措施》),从推动深远海养殖、发展远洋渔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等五大方面,深化珠海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措施》提出,珠海将支持企业、合作社投资建造深水抗风浪网箱、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智能化海上综合渔业平台,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按国家补贴金额的20%—30%给予配套补贴;对未获得国家级补贴的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经评审通过后给予每艘船不超过实际建造费用1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
发展远洋渔业方面,《措施》明确: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按落户远洋渔业企业拥有的远洋渔船总吨位情况给予不超500万元奖励、分5年平均发放;已缴纳境外渔业资源使用相关费用的,按缴纳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的60%给予补贴;对已享受履约奖补的远洋渔船,按照当年度农业农村部补贴金额的33%予以配套补贴。
海产品交易中心是连接海陆资源的重要平台,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措施》提出:鼓励支持远洋水产品入境珠海集散,给予运输费用补贴;鼓励企业进入洪湾中心渔港交易中心交易,根据销售额给予奖励;支持企业新增投资建设超低温冷库,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贴。
此外,《措施》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奖励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支持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对深海养殖企业(渔户)、综合渔业平台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80%的保费补贴,并对符合规定的贷款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