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下称“指引”),统一全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标准,明确项目区片容积率和地价的补偿安置成本,打造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阳光工程。
指引明确,“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建筑物主体补偿、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构筑物和附属物补偿、搬迁费补偿、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奖励等类别。
为了鼓励工业用途“三旧”改造,指引提出对于非住宅类物业改造为工业用途的实行“房地分离”核算。土地采取物业置换,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按土地面积1∶0.55—0.65置换产业用房,集体建设用地按土地面积1∶0.6—0.7置换产业用房,置换的产业用房物业还可以分割转让。地上建筑物则按结构、类型、现状明确标准,采取货币核算。既有钱补,置换比例又高,厂房还能分割转让,这些透明的规则有利于提升参与工业用途“三旧”改造的积极性。
对于非住宅类物业改造为商服、住宅用途的,则采用“房地一体”核算,一般按照土地面积1∶0.4—0.5置换商品住宅,对于国有出让的商服用地按照建筑面积1∶1置换商业类物业。
对于高开发强度的东莞来说,“三旧”改造是节约集约用地的主战场。接下来,东莞还将打造“三旧”改造减负让利工程、提质增效工程,创新并联审批、优化全流程审批机制,精简流程与材料编报,创造更加宽松、高效的环境,推动各类社会资本踊跃参与“三旧”改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