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住建、人社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金融支持、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土地供给等方面出台10条举措,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供给侧,肇庆将结合企业信誉度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因企施策,对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企业,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根据工程施工阶段的不同,分阶段按不同比例留存预售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积。
肇庆还将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和新增购房贷款的合理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对短期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将适度增加批款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在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方面予以支持。
在需求侧,肇庆根据国家和省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按政策要求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门槛,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降低首付比例和年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外,肇庆将加大住房公积金统筹力度,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协同配合,提升个人住房贷款的便利度。
各部门将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延期还款、设定还款宽限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