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广东省全域旅游暨滨海(海岛)旅游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上,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成立,全省14个滨海旅游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江门、东莞、中山、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签署广东滨海(海岛)旅游章程。
根据章程,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成员应当按照《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及《广东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规划,以发展具有广东特色的跨海岛旅游产品为总目标。
从滨海旅游到跨海岛旅游,“请到广东来看海”,将不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会上,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牵头单位和首届联盟轮值主席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刘瑜梅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统筹协调,建立滨海旅游协调联络机制;二是决策共商,协调破解滨海旅游发展难点堵点;三是资源共享,统筹推进滨海旅游高质量发展;四是合作共赢,共同打造广东特色滨海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