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严重倒挂的实际,深圳拟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探索将低保对象适当向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拓展。6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的《深圳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方面)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透露了这一消息。
截至2020年4月30日,深圳全市低保对象3180人、低保边缘人员470人、特困供养8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24人,共4782人,占户籍人口比例约0.1%,为国内大中城市最低。同时,深圳社会救助的项目、范围、标准均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其中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250元,位居全国首位。2019年至2020年4月30日,深圳共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2.4亿元。
但深圳社会救助仍面临救助覆盖面和精准度均有待提高的问题,为此深圳市政府拟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探索将低保制度“按户保”调整为“按户保”和“按人保”结合,低保对象适当向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拓展,并加大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
同时,深圳将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年内上线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大数据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科技寻亲等系统。出台《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健全完善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府公共服务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精准救助,精细帮扶。
此外,2019年至今,深圳各救助管理机构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18万人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购票返乡3124人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运用科技手段寻亲助返,并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