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42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法治宣传”专题),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吴青松介绍,该局已联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的通知》,明确1月24日以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游客和旅行社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为“不可抗力”。
吴青松表示,疫情期间,该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旅游纠纷处理专项领导小组,各区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成立联合专班,建立旅游投诉日报告制度,对涉疫旅游投诉全程跟踪掌握,稳妥处置。
除了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的通知》外,游客和旅行社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依法协商变更、解除旅游合同,调解不成的,旅游者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旅游企业和游客,通过微信、QQ、电话、邮件等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级依法妥善全力处理涉疫旅游投诉。推动各区建立旅游纠纷诉调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司法审判和旅游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机制。
此外,该局倡导旅行社制定多套方案化解退费纠纷,指导旅游企业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等多种合同变更方案,供旅游者选择,尽量降低旅游企业与旅游者双方的损失。
吴青松提到,下一步,该局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旅游投诉,加强旅游执法监督检查,健全旅游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创新旅游纠纷处理机制,总结推广“海珠区旅游纠纷诉调联合中心”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其他各区“旅游纠纷诉调联合中心”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同时,将加快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文化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金融等支持力度,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