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按照全省部署,中山市近日发布《中山市“南粤家政”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21年扶持建设10家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每年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6800人次以上,实现就业创业13600多人,推动“家政服务进小区”达100个以上;到2022年,建设扶持家政服务企业15家以上,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满足社会不同层次对“一老一小、一家一医”家政服务需求,适应居民家庭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制定四大任务 到2021年扶持建设10家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四大方面,首先是全面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其中要求加大职业院校培养培训力度,鼓励职业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一批家政服务类重点和特色专业,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使有就读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100%享受职业教育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通过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
同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扶持建设具有中山特色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鼓励各镇区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到2021年,扶持建设10家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还要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建设扶持家政服务企业15家以上,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优先领域。
第二大任务是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就业创业环境。这要求加强家政供需对接,广泛收集发布家政服务行业空缺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结合实际设立家政服务专窗,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同时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
第三大任务是要健全信用体系,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化发展。具体来说要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制定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雇主家庭有义务向家政服务人员提前告知被服务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对有传染疾病的提前告知相关防护要求,保障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隐私权。
同时加强家政行业诚信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分步实施、强化应用”原则,推动全市家政企业在“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上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名制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家政服务业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对家政企业信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信用广东”“诚信粤商”等平台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和规范守信主体“红名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训。
最后一个任务是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小区设置服务网点。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镇区可减免租赁费用。
重点培训四个项目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四项重点培训项目,分别是母婴服务培训、居家服务培训、养老服务培训和医疗护理服务培训。
母婴服务培训方面,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家政服务企业、月子中心、医疗机构合作,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母婴护理、育婴员培训 2500人次。
居家服务培训适应不同层次家庭对家政服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居家服务培训2500人次。
养老服务培训,鼓励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培训900人次。
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医院、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培训,提高对病患、老年人等的生活照护专业技能。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医疗护理培训9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