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被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支持。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单位,珠海将按国家级奖励1000万元、省级奖励50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根据当年资金预算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设备投入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
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珠海将按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设备事后奖补。其中,按“数字化车间”补贴比例是10%、“智能工厂”补贴比例是12%、“智能制造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贴比例是15%,每项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