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会同广东、福建、江西省水利厅编制完成的《韩江流域综合规划》(下称《规划》)获水利部批复,成为韩江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据。
韩江流域涉及广东、福建和江西三省,流域面积30112平方公里,干流长470公里。流域洪涝干旱灾害频繁,局部河段水污染严重,流域中上游山区和丘陵区水土流失现象较为普遍,治理、保护任务繁重。《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对韩江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规划》按照打造幸福韩江的总体目标,在系统分析流域水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流域保护、治理与开发的总体方案,建立和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节约与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确定了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控制指标,加强农田水利、工程性缺水和中小河流治理等薄弱环节建设,为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支撑和保障。
根据《规划》,韩江流域潮安防洪控制断面的河道安全泄量将达每秒1.6万立方米。到2035年,韩江流域多年平均用水总量约为51.63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每万元23立方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0。同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水土流失面积控制比小于等于8%。
此外,《规划》坚持节水优先原则,提出在韩江流域上游新建13座中型和7座小型蓄水工程,在中下游构建棉花滩、高陂(在建)、潮州供水枢纽与河口五闸组成的供水体系,并完成现有万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扩建19宗大中型灌区。
水利部批复要求,规划实施时要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岸线保护和涉水活动监管;加强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量统一调度,确保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水量)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已批复的水量分配方案要求。有关地方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规划建设项目要深入做好前期论证,按规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