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年来广州依水建城、临水而居,珠江两岸一直是城市发展的核心承载区。10月18日,《珠江广州河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8-2035年)(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规划将珠江广州河段岸线共划分功能区232个,其中:岸线保护区22个、岸线保留区40个、控制利用区170个;规划结合岸线功能区保护要求与控制利用条件,实行分区管控,分段给出准入清单,并提出了岸线功能区和控制线的管控要求。
珠江广州河段主要干流总长度约111公里
珠江广州河段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广州8个辖区。珠江岸线作为广州城市景观、旅游休闲、港口、路桥以及工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城市发展、港口航道建设、碧道建设、生态保护方面均有较大需求。
珠江广州河段主要干流包括珠江西航道、珠江前航道、珠江后航道、珠江黄埔航道和虎门水道,总长度约111公里,其他支流包括三枝香水道、沥滘水道、莲花山水道、小虎沥、沙仔沥及东江北干流,总长约44.8公里。
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堤防、水闸、取水设施等。广州市珠江堤防工程现状总长371.71公里,规划范围内水闸共计130座,取水设施包括石门水厂和西村水厂。规划范围内主要码头和渡口约145个。现状航道共计21条,其中内河航道4条,等级在VI 级以上,沿海航道17条,等级在1000吨级及以上。现状主要桥梁和隧道约74座。
划分232个功能区 实行分区管控
规划将珠江广州河段岸线共划分功能区232个。
划定岸线保护区22段,岸线长度22.8公里,占岸线总长的6.2%。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河段、《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列严格保护类江心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所在河段划为保护区。
划定岸线保留区40段,岸线长度83公里,占岸线总长的22.4%。将河势变化敏感河段、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河段、《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列限制利用类岛屿、规划期内暂无开发利用需求岸段划为保留区。
划定岸线控制利用区170 段,岸线长度264公里,占岸线总长的71.4%。将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河段、规划港口码头岸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河段划为控制利用区。
规划按岸线功能区保护要求与控制利用条件,实行分区管控,分段给出准入清单。例如,可在岸线保护区进行的开发利用项目有:与防洪、水资源、水环境及岸线治理及保护有关的项目。
针对不同类型岸线保护区管控措施如下:为保障供水安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为保护生态红线区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确需调整的,应经充分论证后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为保护江心岛划定的岸线保护区,除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及必要的管护设施外,禁止从事其他与生态保护无关以及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