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生态环境厅消息,11月28日,省第一、二、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河源、江门、潮州市,并召开动员会议。至此,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项重大体制创新和改革举措。今年9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全面推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东样板,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确保形成威慑、督出实效。
此次督察将立足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通过督察,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决策部署。同时,贯彻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情况等。
此次督察也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坚决防止采取“一刀切”“一关了之”“以停代改”等情况,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12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河源、江门、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20时。举报电话、信箱在当地电视台新闻栏目、主要报纸以及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广泛公开。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将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及政府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