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林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意见》旨在密切公安机关与林长制、林业联系部门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提升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构建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协作高效、信息共享、联合督导、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
加强森林督查工作是全面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支撑清远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林长制推深做实的载体。今年以来清远市高度重视森林督查查处整改工作,通过三级林长齐推动、三项制度来保障、三个措施推进度、三年强化打基础等“四个三措施”,层层压实各级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千方百计抓整改,2022年森林督查756宗案件于今年5月已全面完成查处整改,比省要求时限提前6个月,排名全省第一;2013年至2021年森林督查3639宗案件查处整改率目前已达97.88%,比省要求整改率95%高出2.88个百分点,每年度均超95%,比省林业局要求整改时间提前了2个多月,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积案,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正乘胜追击继续推进2023年森林督查陆续下达图斑的核实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级林长齐推动。近两年市委市政府将森林督查工作纳入市督查重点工作,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亲自部署,市长、市林长亲自召开森林督查推进会,分管副市长、副林长每周召开加温督导会议,实行全市通报进度、末位县(市、区)现场检讨、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副林长表态发言等方式强势推进。各地、各部门通过召开督导推进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项约谈会等形式明确工作时限和进度要求,形成全市齐头并进的良性竞争态势,历年森林督查均比省要求的时限提前完成查处整改任务。
三项制度来保障。形成了“部门联动、定期督查、街镇包案”三项工作推进制度。今年以来,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启动专项行动并成立领导小组,启动倒逼机制分解每月任务,明确任务时限和要求;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均已制定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分别组成工作专班定期督查,为工作推进打下基础;重点乡镇政府实行领导个人包案制,通过主动包案并承诺完成时限,稳步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三个措施推进度。一是各地对全市督查图斑逐一建立档案,违法案件建立任务分解台账,逐宗销案,工作倒排倒逼,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二是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各地同步召开案情证据分析会、跨辖区跨部门工作协商会等,加强沟通协调和总结分析,针对疑难案件对症下药,寻找侦查突破点;建立工作交流群,定期通报最新进展情况,并针对基层提出的问题疑点共同研讨分析;三是市林业局组成督导组开展市级检查,采取执法系统审查、内业抽查和重点核查等形式,监督各地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切实做好做实查处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
三年强化打基础。2020年清远市实行“强镇放权”下放重点行政执法权,目前所有乡镇均组成综合执法队,并配备了综合执法人员和工作经费。林业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下沉基层手把手指导执法,三年来市县多次组织执法学习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林业执法业务水平。通过三年实战执法,清远市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已基本建立,并具备较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为高效高质量完成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