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召开的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惠州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去年空气质量排名全国重点城市第9位
《报告》提到,2021年,惠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得到巩固拓展,获得省生态环境厅的肯定和表扬,市生态环境局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惠州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9位。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西枝江水质优良,1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0.9%(优于年度目标18.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为0,吉隆河商贸城前断面提前达到优良。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海水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100%,各点位富营养等级均为贫营养。全市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均达标,无V类水体。
《报告》指出,2021年,惠州坚持全域系统治水,推动6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改建管网673公里。九大水系112条主要一级支流新增优良水体8条,消除劣Ⅴ类水体19条,国考断面重点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27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达“长制久清”。精准控源治气,深度治理涉VOCs企业14家,整治升级工业炉窑企业25家,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目标任务,保持空气质量“零超标”。大力助推绿色低碳发展,启动编制惠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开展二氧化碳达峰排放研究。
臭氧污染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报告》指出,惠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但对比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不小差距。
空气质量方面,虽然惠州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重点城市前列,但对比“十三五”末最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臭氧污染未得到根本性解决,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水平有待提高,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应对仍需加强。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污水处理系统仍需不断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需加强,应对初雨污染能力有待提高。惠州虽已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但配套管网不完善,导致部分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减排效益未充分发挥。
今年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今年惠州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以臭氧污染防控为焦点,推进VOCs企业分级管理;持续推进控源截污,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开展汛期污染强度检测分析,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及应急应对,实施淡水河、沙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深化主要一级支流整治,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印发实施《惠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成立惠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三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项目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全域系统治理方面,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进8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加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推进范和湾、考洲洋“美丽海湾”建设。开展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抢抓“双区”、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有效落实深莞惠(3+2)污染联防联治制度,合力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建议编制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清单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管理,坚持立行立改、突出对标对表,确保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惠州部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缺乏管理及未实现厂网一体化运维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编制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清单,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抓好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线性工程、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矿山综合治理等环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水平。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切实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保障能力;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建设,尽快提高飞灰无害化处置保障能力。同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