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广东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去年3月,各地排查上报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310个。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地对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补报,最终统计环境问题共计432个,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整治完成159个(占比36.8%)。
公布数据显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6个地市没有县级水源地,阳江、汕头、江门、河源、汕尾、梅州、韶关、潮州、云浮、湛江和惠州等11个地市整治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整治完成率。
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参见下表:
广东省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
(截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