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开发建设、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管理等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开发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形成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创新粤东新城规划发展理念,按照高点定位、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粤东新城开发建设。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支持粤东新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对粤东新城金融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揭阳市和有关方面要切实落实粤东新城开发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粤东新城开发建设。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按照“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要求,有序下放建设项目环评省级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工作,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效能。会议同意对现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