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发出关于对部分城市黑臭水体实行重点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广州、深圳、珠海等12个城市的47个黑臭水体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其中包括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重点挂牌督办的广州、深圳市的27个黑臭水体,以及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2017年重点挂牌督办的珠海、佛山、惠州等10个城市的共20个黑臭水体。
记者从公开名单看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挂牌督办的27个黑臭水体中,广州占10个,深圳占17个。而列入广东省2017年重点督办挂牌督办的20个黑臭水体中,阳江市最多,有4个,中山、茂名分别有3个,珠海、清远、云浮分别有2个,佛山、惠州、东莞和湛江最少,分别只有1个。
据通知透露,这轮督办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关于“2017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的任务目标。
根据通知要求,被列入重点挂牌督办名单的黑臭水体要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程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主体,抓好工程进度的衔接,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整治。其他未纳入重点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影响工作进度的关键因素提出解决办法,“一水一策”加快整治进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联合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同时,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要在2017年5月22日前将列入重点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此外,对列入重点挂牌督办名单的黑臭水体,各城市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其中广州、深圳市同步将整治进展情况报送至“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