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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时间 : 2024-09-14 10:11:0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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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公布考核结果。经综合评定,2023年度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4个省成员单位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192位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通报》对考核优秀的广州、深圳、江门、茂名、珠海、中山、佛山、东莞、河源、汕头、梅州、汕尾、清远等13市,考核进步较大的梅州、河源两市和清“四乱”遗留问题处置力度大的韶关市,以及22个考核优秀的省成员单位、190位考核优秀的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进行了表扬。

  2023年,全省五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持续压实,全面建立纵向到地方、横向到部门、责任到河长湖长个人的考核机制。全省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断面比例均优于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值。万里碧道建设高质量推进,绿色水经济新业态加快呈现,水利部第一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广州南岗河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评估,积极探索打造绿美碧带,全面建设幸福河湖。

  统筹协调多方力量,不断夯实河湖长制治理基础。2023年广东完成“四乱”问题整治6093宗,清理拆除违法建筑物202万平方米。创新运用河湖长制平台,由省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协调联动,从严从实从速抓好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作出利用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的工作部署,出台6条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模式,全省党员群众广泛参与,2023年10月中旬至年底累计清淤1240万立方米。

  坚持精准治污,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广东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有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大江大河干流水质优良,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阶段性达标,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全省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40条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2023年,广东坚持常态化监管,持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不断增强河湖管控力度。推进“清漂”常态化工作,年度清理水面漂浮物143万吨、河道长度6.5万公里。二是筑牢防洪安全屏障。2023年,全省成功防御32场强降雨、98条河流洪水和6个台风,实现“四不”防御目标。三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加强。提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建设目标,国考17个断面生态流量全面达标,雷州半岛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约束性指标任务。四是全力做好供水安全保障。优化水库蓄水保水调度,在降雨与多年平均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较多年同期偏多13%。全省农村供水规模化率提升至83%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3%以上。

  与此同时,广东深挖河湖资源禀赋,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2023年,广东建成碧道1064公里,全省累计建成碧道6278公里。创新谋划绿美碧带,全省新增河湖水岸绿化面积4.38万亩,新增种植树木147.51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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