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今年每个市、县(市、区)、省属国有林场至少要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全省要打造100个以上以森林公园等为主要载体的高质量、高水平、高品质、有特色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逐步建设成为展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的综合窗口。
《通知》指出,各地要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三大效益”,以增加群众享受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为目标,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做好示范点选址工作。同时要以基础条件较好的森林公园、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林长绿美园或其他各类已建、拟建的公园等作为示范点建设的首选地点,积极谋划布局,营造更多绿色开敞空间,推进城镇留白增绿,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通知》强调,要从突出特色、设计美观、科学施策三大方面科学开展示范建设。示范点建设要活化利用森林资源、自然景观、文化禀赋、红色资源、古树资源等,争取在优先做好以森林公园等为主体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的同时,打造一批林分优化、生态富民、旅游休闲、森林康养、自然教育、古树公园等类型的示范点。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和文化特色,开展系统性的景观设计,利用自然地形高差因势而建,结合现有水体、植物、构筑物等空间元素,适当增加基础设施和游憩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林分优化林相提升或见缝插针栽花植绿等手段,使示范点富有视觉美感,达到弘扬岭南生态文化,美化环境、陶冶情操的效果。要坚持适地适树,科学选择树种,包括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油茶和竹子等;坚持科学绿化,坚决防止乱砍滥伐、砍大留小、砍阔留针、砍优留劣,杜绝大面积更换树种,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只搞奇花异草”等急功近利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同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头上阵,推动工作出实效。示范点建设必须在现有基础上组织开展林分优化林相提升、基础设施夯实、公共服务完善等建设。示范点建成后,要永久保留、定期跟踪管理。
《通知》积极响应《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有利于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据统计,当前广东共建有省级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20个、林长绿美园11个、公益林示范区29个,这将成为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的坚实基础。接下来,广东将切实抓好绿美广东“六大行动”,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为载体,统筹点、线、面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提质增效,协同构建“林和城相依、林和人相融”的高品质城乡绿美生态环境,发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综合效益,打造城乡协同发展的美丽家园。